舉例而言,《證交法》第6條本即已規定公司股票、公司債券屬於有價證券,虛擬通貨之發行如已有公司股票、公司債券之性質,應直接依《證交法》第6條本文規定認定屬有價證券,與金管會7月3日函令無涉。
其後由於特區政府無法作出有效且具體的回應,導致出現了更多形形色色的抗議活動乃至暴力衝突,包括了佔領街道、佔領立法會、全港各分區的集會遊行、各界別與專業團體的集會、機場集會、罷工罷市罷課、包圍警署、圍堵稅務局大樓、各地連儂牆、短期眾籌的國際文宣以及許許多多的不合作運動,可以說這是一場全城動員、全民上陣的反送中運動。一、從雨傘運動的「拆大台」到反送中的「無大台」 「和理非非」長期以來香港人一直以「和理非非」作為最重要的爭取民主的抗爭模式,也就是強調抗爭者是以「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來爭取市民的認同、達成運動的目標。
為了抗爭行動的升級與否,本土派跟傳統泛民早已存在那一個裂痕 [5],在雨傘運動中爆發出來,在同一場抗爭運動中,反而更為確認了彼此之間的分歧與差異,乃至於在運動過程中累積了許多對彼此的叫囂與不滿,一場無法取得明確成果的運動帶給公民社會許多的無奈與創傷,對於運動「失敗」的檢討讓雙方在傘運之後更行更遠。除了對北京和特區政府進行抗爭之外,在運動過程中,公民抗命非暴力的有限度衝突引起了本土派的不滿,指責大台遲遲不讓抗議行動升級讓運動散水,因而有所謂「拆大台」的衝突發生。此外,更值得注意之處就是雨傘運動抗爭者佔領了不同的城市空間,特別是金鐘和旺角這兩個區域。然而,隨著政改(特首和立法會全面直選)的受挫、港中矛盾的加劇(反雙非、反陸客自由行、反新移民),使得新興出現的本土派開始對和理非抗爭模式的有效性提出質疑與挑戰。在金鐘佔領區由雙學領導著公民抗命,本土派則在旺角佔領區上演勇武抗爭的劇碼
那清爽的氣味中多少帶點海腥味或魚腥味……韓國……一種大蒜加辣椒的臭味。就算是西方人也是這般,只要稍微淺嚐我們國家泡菜味道後,就為之瘋狂,我吃西洋食物都還未曾有過如此的感受,換句話說,我們國家的泡菜,不論是跟世界哪國的食物相比,都絲毫不遜色,而且如果要問泡菜美食排名,我一定會回答是『世界第一』。警員在南邊圍村見到白衣人手持武器而未有拘捕,甚至讓白衣人離開。
「反送中」運動發展至今,已由「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擴展至「五大訴求」,當中警察暴力肯定是激發民眾參與抗爭的一大原因,示威現場不難聽到「香港警察,知法犯法」、「黑警可恥」等針對警察的口號,李立峯等學者多次遊行現場調查的結果亦印證這一點。[34]有些回應認為我這個說法是「怪責受害人」,但我必須指出,我的立場不是「警察做錯,所以值得被私刑報復」,而是「屬於制度一方的警隊濫用權力、不受監察,使人在無力感及仇恨下考慮動用私刑」,兩者有顯著分別。白衣人在警隊面前施施然離開。[32] Photo Credit: Miguel Candela / Newscom / 達志影像 我早前已警告,警察再不正視問題核心,繼續濫權施暴,就會有市民開始動用私刑[33]。
[6] 在鏡頭之下,警察都已經會暴力對待人數、裝備處於下風、甚至是已被制服的示威者,這些人被拘捕後更有可能遭虐打[7],嚴重程度甚至比最近揭發的醫院虐待案[8]有過之而無不及。縱容藍白色恐怖 面對警暴,支持政府者也許會辯稱警方已用「最低武力」、「長時間工作所以有壓力」等,又或指責示威者是「暴徒」、「罪有應得」,但7月21日元朗白衣人襲擊市民及記者,警隊明顯失職,例如︰ 兩名軍裝警員在襲擊期間轉身離開。
正如學者馬嶽指出,這種言論在外國根本會被視為仇恨言論[16],任何執法者都不應使用,遑論在公文白紙黑字寫下而毫無後果,然而警隊以至政府高層均未有認真對待此事。此外,甚至有路過的學生被濫捕[9],製造白色恐怖。警隊接報後39分鐘後才到現場。也有一些人認為「兩邊都暴力」或「譴責所有暴力」,卻忽略了雙方的重要差別︰ 警隊是執法部門,掌握公權力。
[1] 直到目前為止,特首林鄭月娥仍然拒絕接受任何一個訴求,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2],又宣稱「政府對暴力零容忍,不分政見、背景和顏色」。警隊的裝備明顯精良得多,特別是各種槍械彈藥的殺傷力更大。在公權力失效下,私刑要到甚麼程度才合理、如何算是越界?這沒有簡單答案,也得按情況而論,我不打算在本文探討。Photo Credit: Tyrone Siu / REUTERS / 達志影像 7月21日晚上,防暴警察與手持武器的白衫人說話,但未有拘捕對方。
上星期也再寫過一篇文章,強調警方只捉發表仇警言論的網民無法解決問錯,應先自我檢討。破壞制度,催生私刑 對比起6月12日金鐘一帶的示威,這兩個月來警方及示威者的武力明顯升級,政府及警察只顧單方面譴責示威者,刻意無視警方使用的暴力。
警察使用暴力,政府亦堅拒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等同包庇,是政府及警隊這兩個多月來最直接可見的暴力。雖然事後警方拘捕了30人,並控告其中兩人參與暴動[21],但跟兩個多月來警隊及律政司對待示威者的手法相比,可謂天淵之別——例如7月28日警方在上環拘捕了49人,有44人立即被控告暴動罪。
在此我只想強調,政府及警隊破壞制度,是開始出現私刑的最大元兇。其實早於雨傘運動期間已有「藍絲」打人獲警察「放生」[27],6月底的撐警集會同樣有參與者打人而無被拘捕[28][29],如果警方舉動令個別激進「藍絲」變本加厲,出現更多如8月20日將軍澳「連儂牆」持刀斬人的案件[30],肯定會破壞法治及社會穩定,亦令市民害怕因政見遇襲而噤聲。示威者犯法會被警方拘捕,警方屢次違規隱藏身分卻毫無後果[20] 凡此種種,不難得出一個結論︰警方有意縱容具黑社會背景的白衣人施襲。此外,甚至有路過的學生被濫捕[9],製造白色恐怖。警方施暴可以無「後顧之憂」,並縱容白衣人、藍衣人襲擊,使人對公權力的毫不信任,亦令部分示威者訴諸私刑。
在公權力失效下,私刑要到甚麼程度才合理、如何算是越界?這沒有簡單答案,也得按情況而論,我不打算在本文探討。Photo Credit: Tyrone Siu / Reuters / 達志影像 警察的肢體暴力我就不再多說,其語言暴力同樣可怕。
雖然事後警方拘捕了30人,並控告其中兩人參與暴動[21],但跟兩個多月來警隊及律政司對待示威者的手法相比,可謂天淵之別——例如7月28日警方在上環拘捕了49人,有44人立即被控告暴動罪。縱容對異議者的暴力,是警隊及政府近月引發的第二重暴力。
[6] 在鏡頭之下,警察都已經會暴力對待人數、裝備處於下風、甚至是已被制服的示威者,這些人被拘捕後更有可能遭虐打[7],嚴重程度甚至比最近揭發的醫院虐待案[8]有過之而無不及。「反送中」運動發展至今,已由「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擴展至「五大訴求」,當中警察暴力肯定是激發民眾參與抗爭的一大原因,示威現場不難聽到「香港警察,知法犯法」、「黑警可恥」等針對警察的口號,李立峯等學者多次遊行現場調查的結果亦印證這一點。
其實早於雨傘運動期間已有「藍絲」打人獲警察「放生」[27],6月底的撐警集會同樣有參與者打人而無被拘捕[28][29],如果警方舉動令個別激進「藍絲」變本加厲,出現更多如8月20日將軍澳「連儂牆」持刀斬人的案件[30],肯定會破壞法治及社會穩定,亦令市民害怕因政見遇襲而噤聲。白衣人在警隊面前施施然離開。自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以「蟑螂」形容示威者起[10][11],多次有傳媒拍到前線警察以「曱甴」稱呼示威者[12][13]、甚至記者[14][15]。警隊接報後39分鐘後才到現場。
縱容藍白色恐怖 面對警暴,支持政府者也許會辯稱警方已用「最低武力」、「長時間工作所以有壓力」等,又或指責示威者是「暴徒」、「罪有應得」,但7月21日元朗白衣人襲擊市民及記者,警隊明顯失職,例如︰ 兩名軍裝警員在襲擊期間轉身離開。以上幾次襲擊明顯有組織策劃,但警方似乎以行動暗示,只要襲擊對象是示威者、反對政府的人,調查時就會「放軟手腳」,恐怕會讓親政府、支持警察的人有恃無恐。
例如8月25日有示威者到荃灣二陂坊一帶大肆破壞一些商店,事緣月初有暴徒斬傷人後逃至二陂坊消失,示威者認為商店跟荃灣斬人的白衣人及福建幫有關[31]。示威者犯法會被警方拘捕,警方屢次違規隱藏身分卻毫無後果。
Photo Credit: Tyrone Siu / REUTERS / 達志影像 7月21日晚上,防暴警察與手持武器的白衫人說話,但未有拘捕對方。[26] Photo Credit: Tyrone Siu / Reuters / 達志影像 7月21日晚在元朗遇襲受傷的蘇先生展示背部傷口。
[1] 直到目前為止,特首林鄭月娥仍然拒絕接受任何一個訴求,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2],又宣稱「政府對暴力零容忍,不分政見、背景和顏色」。[34]有些回應認為我這個說法是「怪責受害人」,但我必須指出,我的立場不是「警察做錯,所以值得被私刑報復」,而是「屬於制度一方的警隊濫用權力、不受監察,使人在無力感及仇恨下考慮動用私刑」,兩者有顯著分別。也有一些人認為「兩邊都暴力」或「譴責所有暴力」,卻忽略了雙方的重要差別︰ 警隊是執法部門,掌握公權力。警隊的裝備明顯精良得多,特別是各種槍械彈藥的殺傷力更大。
上星期也再寫過一篇文章,強調警方只捉發表仇警言論的網民無法解決問錯,應先自我檢討。警察使用暴力,政府亦堅拒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等同包庇,是政府及警隊這兩個多月來最直接可見的暴力。
警暴 兩個月以來,無論政府及警方均對警察的暴力及濫權視若無睹,從6月12日有示威者遭多名警員用警棍圍毆[4],到8月11日有少女在示威現場遭布袋彈射傷右眼[5]等——相信稍為有看新聞的讀者都會知道,這兩宗僅是兩個月來無數警暴案例的冰山一角,恕我在此不花篇幅記錄——警方均沒有表示任何歉意,甚至面對批評時指示威者「首先挑釁警方及暴力衝擊」,認為批評警方過份使用武力是「倒果為因」。又或者網絡上越來越多警察被公開個人資料,甚至出現一些恐嚇要傷害其家人、子女的言論。
在此我只想強調,政府及警隊破壞制度,是開始出現私刑的最大元兇。破壞制度,催生私刑 對比起6月12日金鐘一帶的示威,這兩個月來警方及示威者的武力明顯升級,政府及警察只顧單方面譴責示威者,刻意無視警方使用的暴力。